省国资委法规处唐素梅处长一行调研集团公司法务工作

发布时间:2018-09-07 00:00:00

为打造法治国企、更好地指导企业依法治企,94日,省国资委法规处处长唐素梅、副处长覃太云等一行到集团公司开展法务工作调研,集团公司副总经理、总法律顾问陈存法,法务部主任方伟南等参加调研座谈。

陈存法、方伟南从集团公司法务机构建设、制度建设、工作职能等方面全面介绍了集团公司的法务工作情况,重点介绍了集团公司贸易风险管控工作开展情况,同时,提出了在建立全面法律风险管控体系、建立省属企业法务人员交流学习机制、下属单位机构建设、法务专业人员薪酬机制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,希望能得到省国资委的指导,并能和兄弟单位多交流学习。

唐素梅高度肯定了集团公司法务工作取得的成效。集团公司领导高度重视法务工作,总法律顾问真正发挥作用,国资委所属企业中,法务机构完全独立较少,集团公司这块工作做得较好,法务机构独立、专业人员配备,制度建设完备;工作有亮点,如贸易风险控制委员会的重大业务评估工作、重点贸易业务风险的梳理工作等,贸易风险管控工作扎实有效,近几年未发生新的贸易纠纷;法务全程参与重大事项,规章制度、重大决策、合同都经法务审核,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保驾护航发挥了很大的作用;工作有成效、有思考,提出了问题和意见,这次调研,很受启发,很有收获。

最后,唐素梅对集团公司法务工作提出了五点期望:第一,做好意识和文化的引领。加强学习,使法律意识深入人心,营造法治文化氛围,倡导依法治企。第二,机制完善。一是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的风险防范,事前加强制度建设、合同审核、全面地尽职调查;事中重大事项、合同的进展追踪;事后如出现问题,举一反三,以案释法,总结经验教训;二是加强考核管理,逐步加大法治建设的考核权重;三是用人导向,选择法治素养好、法治意识强的人才担任企业领导;四是运用信息化将法务审核内嵌;五是公司章程中应体现法治精神,写入依法治企的要求;第三,队伍保障。培养公司律师,打通公司律师的职业通道。第四,责任到位。党政主要负责人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,根据省国资委的要求,以总法律顾问为主向第一责任人转变。第五,作用发挥。法务人员要有独立的精神,要有权威性,有担当意识,筑牢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防线,当好企业的守门员。